第三十七章小剑仙-《小天师捉妖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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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硕大的仙鹤盘旋于高空,慢悠悠跟着众人。

    “高姐姐,为什么不坐仙鹤?”于馨跟高越并肩而行,一红一白两道倩影,别有一番风韵。

    “走过这座山,下一座山便是摇铃山了,我不想太过招摇,多走两步便是了。”高越淡淡说道。

    一颗小脑袋从她白袍领口里钻出来,大大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她,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她这是怎么了?怎么好像要哭了?”高越向蹲在她肩头的彩衣童子问道。

    彩衣童子扮了个鬼脸,将粉裙小娘吓得猛一哆嗦,顿时眼泪决堤,把自己给哭成了一个小花脸。

    彩衣童子这才心满意足,长长呼出一口浊气,拍了拍手,道:“粉裙小娘最喜欢胭脂水粉,那玩意儿就是她的命脉所在,就像搬财童子没了元宝就不能活一样,粉裙小娘没了胭脂水粉也是活不下去的,你自己算算多久没给她买胭脂水粉了?”

    高越略显尴尬,她本就不是俗世女子,对那胭脂水粉并无兴趣,因此身上并无携带胭脂水粉的习惯,可因为粉裙小娘的缘故,当时在天师府,老天师将龙虎山仅有的两位女道长屋子一顿搜刮,堪堪三盒品质略高的胭脂给了她和于馨,没想到粉裙小娘这么能用,这才两天就把一盒胭脂水粉挥霍一空了。

    于馨那边也差不多光景,她拿到两盒胭脂,现在只剩下半盒了。

    没办法,高越只得打破自己的初衷,一行人开始用悬空飞行的法术,快马加鞭往摇铃山赶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摇铃山山水秀丽,风景如画,比之邻居鬼修老人待的这座鬼气森森的山,一个天上一个地下。

    不过这只是对凡夫俗子而言,事实上正因为摇铃山灵气不怎么浓郁,加上山主姜野又是一位老资历金丹野修,这才敢在摇铃山开山立派。

    姜野天资平平,早些年做那野狗刨食的野修,悟出来一条人生真理,那就是打得过就往死里打,打不过的掉头就跑。

    如果实在跑也跑不掉的,那就更简单了,跪嘛。

    有命活着,比什么都好。

    只是如今摇铃山的好日子也到头了,当初他做野修时候的一个仇家竟然突破到了元婴境,找上门来了。

    那名曾经与姜野因为一件法宝结仇的野修先前曾经来打过招呼,要姜野考虑将摇铃山让出来,做他的走狗。

    今天便是约定之日了,姜野穿着一身青色长褂,手持长剑,抬头看了眼天色。

    日上三竿,阳光明媚。

    去龙虎山搬救兵的弟子高越还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可仇人却已经开始大步登山了。

    山门广场上,林林总总百十号人,背负长剑,如临大敌。

    这就是摇铃山所有弟子了。

    一位身穿墨绿长袍的中年男子,缓缓登上山门,走到广场上。

    中年男子丰神俊朗,目光阴沉冰冷,眼神毫不顾忌的在广场上那些弟子们身上一一打量过去,最后才看向坐在主位的姜野。

    “姜野,考虑好了没?将摇铃山让给我,安心当供奉,还是我将摇铃山抢过来,然后将你折磨死。”中年男子神情轻松,丝毫不将百十号冷眼相向的摇铃山弟子放在眼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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